【最新】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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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哲 | 2020-2-7 10: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10.2 主控项目

10.2.1 风管和管道防腐涂料的品种及涂层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涂料的底漆和面漆应配套。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按面积抽查,查对施工图纸和观察检查。
10.2.2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层、绝热防潮层和保护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材质、密度、规格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查对施工图纸、合格证和做燃烧试验。
10.2.3 风管和管道的绝热材料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进行验收。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4 洁净室(区)内的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层,不应采用易产尘的玻璃纤维和短纤维矿棉等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size=1.2em]10.2 主控项目

[size=1.2em]10.2.1 本条除规定防腐涂料的品种与涂层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还规定涂料的底漆和面漆应能相互兼容,涂料底漆和面漆尽量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以保证防腐工程的质量。
10.2.2 本条规定了除绝热材料本身必须是不燃或难燃材料外,其外包的防潮层和保护层也必须是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牛皮纸铝膜等可燃材料。
10.2.3 绝热材料的现场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规定执行。
10.2.4 洁净室控制的主要对象就是空气中的浮尘数量,室内风管与管道的绝热材料如采用易产尘的材料(如玻璃纤维、短纤维矿棉等),显然对洁净室内的洁净度达标不利。故本条规定不应采用易产尘的材料。


张培哲 | 2020-2-7 1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10.3 一般项目

[size=1.2em]10.3.1 防腐涂料的涂层应均匀,不应有堆积、漏涂、皱纹、气泡、掺杂及混色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按面积或件数抽查,观察检查。
10.3.2 设备、部件、阀门的绝热和防腐涂层,不得遮盖铭牌标志和影响部件、阀门的操作功能;经常操作的部位应采用能单独拆卸的绝热结构。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3 绝热层应满铺,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空隙等缺陷。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允许偏差应为5mm;当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4 橡塑绝热材料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黏结材料应与橡塑材料相适用,无溶蚀被黏结材料的现象。
    2 绝热层的纵、横向接缝应错开,缝间不应有孔隙,与管道表面应贴合紧密,不应有气泡。
    3 矩形风管绝热层的纵向接缝宜处于管道上部。
    4 多重绝热层施工时,层间的拼接缝应错开。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5 风管绝热材料采用保温钉固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钉与风管、部件及设备表面的连接,应采用黏结或焊接,结合应牢固,不应脱落;不得采用抽芯铆钉或自攻螺丝等破坏风管严密性的固定方法。
    2 矩形风管及设备表面的保温钉应均布,风管保温钉数量应符合表10.3.5的规定。首行保温钉距绝热材料边沿的距离应小于120mm,保温钉的固定压片应松紧适度、均匀压紧。
[size=1.2em]表10.3.5 风管保温钉数量(个/m2)
[size=1.2em]    3 绝热材料纵向接缝不宜设在风管底面。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6 管道采用玻璃棉或岩棉管壳保温时,管壳规格与管道外径应相匹配,管壳的纵向接缝应错开,管壳应采用金属丝、黏结带等捆扎,间距应为300mm~350mm,且每节至少应捆扎两道。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7 风管及管道的绝热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并应封闭良好。立管的防潮层环向搭接缝口应顺水流方向设置;水平管的纵向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应顺水流方向设置;带有防潮层绝热材料的拼接缝应采用粘胶带封严,缝两侧粘胶带黏结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胶带应牢固地粘贴在防潮层面上,不得有胀裂和脱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10.3.8 绝热涂抹材料作绝热层时,应分层涂抹,厚度应均匀,不得有气泡和漏涂等缺陷,表面固化层应光滑牢固,不应有缝隙。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3.9 金属保护壳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保护壳板材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外表应整齐平整。
    2 圆形保护壳应贴紧绝热层,不得有脱壳、褶皱、强行接口等现象。接口搭接应顺水流方向设置,并应有凸筋加强,搭接尺寸应为20mm~25mm。采用自攻螺钉紧固时,螺钉间距应匀称,且不得刺破防潮层。
    3 矩形保护壳表面应平整,楞角应规则,圆弧应均匀,底部与顶部不得有明显的凸肚及凹陷。
    4 户外金属保护壳的纵、横向接缝应顺水流方向设置,纵向接缝应设在侧面。保护壳与外墙面或屋顶的交接处应设泛水,且不应渗漏。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10.3.10 管道或管道绝热层的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色标。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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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size=1.2em]10.3 一般项目

[size=1.2em]10.3.1 本条对空调工程中防腐涂料、油漆涂层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0.3.2 空调工程施工中,一些空调设备或风管与管道的部件,需要进行油漆修补或重新涂刷。在此类操作中应注意对设备标志的保护与对风口等的转动轴、叶片活动面的防护,以免造成标志无法辨认或叶片粘连影响正常使用等问题。本条还提议对管道系统中的法兰、阀门及Y形水过滤器等部位的绝热施工,应采用单独可拆卸的结构。
10.3.3 本条对风管部件绝热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绝热层应满铺无遗漏,其厚度应保证在允许公差范围之内。
10.3.4 本条对空调工程中采用橡塑绝热材料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当前,通风与空调工程绝热施工中可使用的粘接材料品种繁多,它们的物理、化学性能各不相同。因此,我们规定粘接剂的选择,必须符合环境卫生的要求,并与绝热材料相匹配,不应发生溶蚀和产生有毒气体等不良现象。
10.3.5 本条对空调风管绝热层采用保温钉进行固定连接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采用保温钉固定绝热层的施工方法,其钉的固定极为关键,将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在工程中保温钉脱落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主要原因有粘接剂选择不当、粘接处不清洁(有油污、灰尘或水汽等)、粘接剂过期失效,或粘接后未完全固化就敷设绝热层等。同时,条文还对首行保温钉的位置和数量作了合理规定。
10.3.6 本条对空调水系统管道采用玻璃棉或岩棉管壳绝热材料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0.3.7 本条对绝热防潮层和带有防潮层绝热材料施工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0.3.8 绝热涂料是一种新型的不燃绝热材料,施工时直接涂抹在风管、管道或设备的表面,经干燥固化后即形成绝热层。该材料的施工,主要是涂抹性的湿作业,故规定要涂层均匀,不应有气泡和漏涂等缺陷。当涂层较厚时,应分层施工。
    对于采用直接喷涂聚氨脂发泡材料的绝热施工时,其涂层均匀是关键。
10.3.9 本条对绝热层金属保护壳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金属保护壳一是起到保护绝热层的作用,二是起到提高绝热管道感观和清洁的作用。前者强调接口的连接严密、顺水不渗漏,后者强调的是外表应平整、美观。
10.3.10 对于空调各管路系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色标的标识,以方便工程的运行和维修管理。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7 10: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11 系统调试

11.1 一般规定
11.2 主控项目
11.3 一般项目
张培哲 | 2020-2-7 10: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11.1 一般规定

11.1.1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可由施工企业或委托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
11.1.2 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施工和技术人员实施,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11.1.3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
11.1.4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和通风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系统性能参数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11.1.5 恒温恒湿空调工程的检测和调整应在空调系统正常运行24h及以上,达到稳定后进行。
11.1.6 净化空调系统运行前,应在回风、新风的吸入口处和粗、中效过滤器前设置临时无纺布过滤器。净化空调系统的检测和调整应在系统正常运行24h及以上,达到稳定后进行。工程竣工洁净室(区)洁净度的检测应在空态或静态下进行。检测时,室内人员不宜多于3人,并应穿着与洁净室等级相适应的洁净工作服。


条文说明

11.1 一般规定
[size=1.2em]11.1.1 本条明确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以施工企业为主,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配合。这个规定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准则,施工企业应将通过调试,符合设计使用功能的系统交付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单位。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必须要有设计单位的参与,因为工程系统调试是实现设计功能的必要过程和手段,除应提供工程设计的性能参数外,还应对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明确的修改意见。至于监理、建设单位参加调试是职责所在,既可起到工程的协调作用,又有助于工程的管理和质量的验收。
    有的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工程系统调试的能力,则可以采用委托给具有相应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或施工企业。
11.1.2 本条对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调试,做了应编制调试方案的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系统调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调试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系统功能的实现。因此本条规定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并经监理审核通过后施行。方案可指导调试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正确方法与进度实施调试,同时也利于监理对调试过程的监督。
    调试方案一般应包括编制依据、系统概况、进度计划、调试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采用调试方法及工艺流程、调试施工安排、其他专业配合要求、安全操作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基本内容。
11.1.3 本条对应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调试的仪器、仪表性能和精度要求做了规定。调试用仪器仪表的性能要求可参考本规范附录D和附录E的相关条文。
11.1.4 本条对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其无故障正常运转的时间要求做了规定。设计满负荷工况条件是指在建筑室内设备与人和室外自然环境都处于最大负荷的条件,在现实工程建设交工验收阶段很难实现。即使在工程已经投入使用,还需要有室外气象条件的配合,故条文做了规定。空调工程涉及的系统较多且复杂,规定的正常的联合试运转的时间为8h。通风工程相对较单一,定为2h。
11.1.5 恒温恒湿空调工程系统的调试需要有一个逐步进入稳定状态的过程,故本条做了的规定。
11.1.6 本条对净化空调工程系统调试应采取的保护性措施和调试的前提条做出规定,并对于洁净度等级的测定工况限定为空态、静态或按合约要求。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7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11.2 主控项目

11.2.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11.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空气处理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与声响,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大于70℃,滚动轴承不得大于80℃。
    2 水泵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应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应无松动,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水泵连续运转2h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
    3 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应小于2h,运行应无异常。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冷却塔中风机的试运转尚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
    4 制冷机组的试运转除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运转应平稳、应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各连接和密封部位不应有松动、漏气、漏油等现象;
        3)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应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4)能量调节装置及各保护继电器、安全装置的动作应正确、灵敏、可靠;
        5)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
    5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系统应在充灌定量制冷剂后,进行系统的试运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能正常输出冷风或热风,在常温条件下可进行冷热的切换与调控;
        2)室外机的试运转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规定;
        3)室内机的试运转不应有异常振动与声响,百叶板动作应正常,不应有渗漏水现象,运行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4)具有可同时供冷、热的系统,应在满足当季工况运行条件下,实现局部内机反向工况的运行。
    6 电动调节阀、电动防火阀、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应正确。
    7 变风量末端装置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单元单体供电测试过程中,信号及反馈应正确,不应有故障显示;
        2)启动送风系统,按控制模式进行模拟测试,装置的一次风阀动作应灵敏可靠;
        3)带风机的变风量末端装置,风机应能根据信号要求运转,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振动与声响;
        4)带再热的末端装置应能根据室内温度实现自动开启与关闭。
    8 蓄能设备(能源塔)应按设计要求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第3、4、8款全数,其他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调整控制模式,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
11.2.3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5%~+10%,建筑内各区域的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变风量空调系统联合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空气处理机组应在设计参数范围内对风机实现变频调速;
        2)空气处理机组在设计机外余压条件下,系统总风量应满足本条文第1款的要求,新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0~+10%;
        3)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大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0~+15%;
        4)改变各空调区域运行工况或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时,该区域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阀(风机)动作(运行)应正确;
        5)改变室内温度设定参数或关闭部分房间空调末端装置时,空气处理机组应自动正确地改变风量;
        6)应正确显示系统的状态参数。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的总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4 制冷(热泵)机组进出口处的水温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地源(水源)热泵换热器的水温与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舒适空调与恒温、恒湿空调室内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及波动范围应符合或优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第1、2款及第4款的舒适性空调,按Ⅰ方案;第3、5、6款及第4款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整控制模式,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
11.2.4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后的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11.2.5 净化空调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向流洁净室系统的系统总风量允许偏差应为0~+10%,室内各风口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0~+15%。
    2 单向流洁净室系统的室内截面平均风速的允许偏差应为0~+10%,且截面风速不均匀度不应大于0.25。
    3 相邻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和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的静压差不应小于5Pa,洁净室与室外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4 室内空气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为商定验收状态下的等级要求。
    5 各类通风、化学实验柜、生物安全柜在符合或优于设计要求的负压下运行应正常。
    检查数量:第3款,按Ⅰ方案;第1、2、4、5款,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验证调试记录,按本规范附录E进行测试校核。
11.2.6 蓄能空调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中载冷剂的种类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在各种运行模式下系统运行应正常平稳;运行模式转换时,动作应灵敏正确。
    3 系统各项保护措施反应应灵敏,动作应可靠。
    4 蓄能系统在设计最大负荷工况下运行应正常。
    5 系统正常运转不应少于一个完整的蓄冷释冷周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11.2.7 空调制冷系统、空调水系统与空调风系统的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除尘系统不应少于2h。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条文说明

[size=1.2em]11.2 主控项目

[size=1.2em]11.2.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完工后,为了使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规定应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它包括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及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两大内容。这是必须进行的工艺过程,其中,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还可分为单个或多个子分部工程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及整个分部工程系统的联合试运转与平衡调整。
11.2.2 本条列举了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八类典型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应达到的主控项目及要求。
11.2.3 本条规定了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达到的主要控制项目及要求。
    本条第1款强调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范围控制在—5%~10%。调试前应与设计沟通,明确各个风系统的设计风量值。对于空调系统来说,都有一个空气过滤器在使用后由于积尘会增加系统的阻力的特性,因此系统调试的初始风量应大于或等于设计风量,为正偏差。
11.2.4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防排烟系统是建筑内的安全保障救生设备系统,施工企业调试的最终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消防的验收规定。
11.2.5 本条规定了洁净空调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达到的主控项目及要求。洁净室洁净度的测定,一般应以空态或静态为主,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等级。另外,工程也可以采用与业主商定验收状态条件下,进行室内的洁净度的测定和验证。
11.2.6 本条规定了蓄能空调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达到的主控项目及要求。
    1 载冷剂的性能参数是保证冰蓄冷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要严格地按照设计文件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载冷剂的配制及充注。
    2 蓄冷空调系统运行包括制冷机蓄冷模式、制冷机蓄冷同时供冷模式、制冷机单独供冷模式、蓄冷装置单独供冷模式、制冷机与蓄冷装置联合供冷模式。
    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各运行模式单独进行调试,系统运行应正常、平稳;
    3 各运行模式转换时,系统控制方式符合设计要求,系统各设备(制冷机、蓄冷装置、泵、阀门等)转换动作应正确,运行应无异常。系统正常运行的合格条件是在最大负荷条件下运行不少于一个蓄冷(热)释冷(热)的周期过程。
11.2.7 本条规定了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动试运转的时间规定。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7 10:40:20 | 显示全部楼层
11.3 一般项目

11.3.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盘管机组的调速、温控阀的动作应正确,并应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中档风量的实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风机、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3 水泵运行时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普通填料密封的泄漏水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泄漏水量不应大于5mL/h。
    4 冷却塔运行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值,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冷却塔的自动补水阀应动作灵活,试运转工作结束后,集水盘应清洗干净。
    检查数量:第1、2款按Ⅱ方案;第3、4款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按本规范附录E进行测试校核。
11.3.2 通风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经过风量平衡调整,各风口及吸风罩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2 设备及系统主要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不应有异常现象。
    3 湿式除尘与淋洗设备的供、排水系统运行应正常。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E进行测试,校核检查、查验调试记录。
11.3.3 空调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水系统应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正常平稳,水泵的流量、压差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10%以上的波动。
    2 水系统平衡调整后,定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15%;变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10%。
    3 冷水机组的供回水温度和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多台制冷机或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台制冷机及冷却塔的水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4 舒适性空调的室内温度应优于或等于设计要求,恒温恒湿和净化空调的室内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室内(包括净化区域)噪声应符合设计要求,测定结果可采用Nc或dB(A)的表达方式。
    6 环境噪声有要求的场所,制冷、空调设备机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工程法》GB 9068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7 压差有要求的房间、厅堂与其他相邻房间之间的气流流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第1、3款全数检查,第2款及第4款~第7款,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用仪器测定、查阅调试记录。
11.3.4 蓄能空调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体设备及主要部件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应协调正确,不应有异常。
    2 系统运行的充冷时间、蓄冷量、冷水温度、放冷时间等应满足相应工况的设计要求。
    3 系统运行过程中管路不应产生凝结水等现象。
    4 自控计量检测元件及执行机构工作应正常,系统各项参数的反馈及动作应正确、及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调试。
11.3.5 通风与空调工程通过系统调试后,监控设备与系统中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应正常沟通,应正确显示系统运行的状态,并应完成设备的连锁、自动调节和保护等功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


条文说明

[size=1.2em]11.3 一般项目

[size=1.2em]11.3.1 本条对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单机试运转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1.3.2 本条对通风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1.3.3 本条对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对于制冷机和冷却塔系统运行在非设计满负荷的条件下,系统对设备要求的供冷量和释热量多低于设计的最大需求量,因此制冷机的供、回水的温度和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应完全能满足设计要求,并应有富裕。
11.3.4 本条对蓄能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
11.3.5 本条对通风、空调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沟通,以及整个自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基本质量要求做了规定。通风与空调设备监控系统调试包括设备单机性能测试和联合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1)通风与空调设备监控系统设备单机性能测试要求:
    系统各种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量传感器、水流量传感器、水流开关、压力传感器、压差传感器等)的测定参数范围及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系统各种执行器(风阀、水阀)动作灵活可靠,行程与控制指令一致;
    监控设备(包括温控器)应能与系统相关的传感器、执行器正常通信,对设备的各单项控制功能应能满足系统的控制要求正常工作。
    (2)通风与空调设备监控系统联合调试要求: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连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系统联调应达到以下要求:
        1)控制中心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网络控制器、通信接口(包括与其他子系统)、不间断电源等设备之间的连接、传输线型号规格应正确无误;
        2)监控设备通讯接口的通讯协议、数据传输格式、速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正常通信;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服务器、工作站管理软件及数据库软件并配置正常,软件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4)冷热源系统的群控调试,空气处理机组,送、排风机,末端装置监控设备的系统调试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规定。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7 10: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12 竣工验收

12.0.1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12.0.2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0.3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12.0.4 当空调系统竣工验收时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冷或热负荷的试运转与调试时,可仅进行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应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时间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带冷(热)源的试运转应待条件成熟后,再施行。
12.0.5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6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 系统非设计满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11 净化空调的洁净度测试记录。
    12 新技术应用论证资料。
12.0.6 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系统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破损,接管应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处不应有接管不到位、强扭连接等缺陷。
    2 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调节应灵活,操作应方便。
    3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应一致,安装位置应正确,风口的可调节构件动作应正常。
    4 制冷及水管道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应正确,系统不应有渗漏。
    5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6 除尘器、积尘室安装应牢固,接口应严密。
    7 制冷机、水泵、通风机、风机盘管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正确牢固;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组装顺序应正确,接缝应严密;室外表面不应有渗漏。
    8 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均匀,不应有透底返锈现象,油漆颜色与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9 绝热层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损和脱落现象;室外防潮层或保护壳应平整、无损坏,且应顺水流方向搭接,不应有渗漏。
    10 消声器安装方向应正确,外表面应平整、无损坏。
    11 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应正确牢固,不应有强扭。
    12 测试孔开孔位置应正确,不应有遗漏。
    13 多联空调机组系统的室内、室外机组安装位置应正确,送、回风不应存在短路回流的现象。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0.7 净化空调系统的观感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2.0.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调机组、风机、净化空调机组、风机过滤器单元和空气吹淋室等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固,连接应严密,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条的规定。
    2 高效过滤器与风管、风管与设备的连接处应有可靠密封。
    3 净化空调机组、静压箱、风管及送回风口清洁不应有积尘。
    4 装配式洁净室的内墙面、吊顶和地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应均匀,不应起灰尘。
    5 送回风口、各类末端装置以及各类管道等与洁净室内表面的连接处密封处理应可靠严密。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size=1.2em]12 竣工验收

[size=1.2em]12.0.1 本条将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强调为在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按本规范的要求将质量合格的本分部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
12.0.2 本条规定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人员、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对本分部工程进行的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应办理验收手续。
12.0.3 本条强调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设备处于能开启运行状态,以随时接受工程的验收。
12.0.4 本条规定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因为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冷或热负荷运行时,可按竣工时间给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是本条又强调施工企业应履行在条件成熟时,再进行带冷或热负荷的试运行及调试。
12.0.5 本条规定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有时按独立单位工程的形式进行工程的验收,甚至,仅以本规范所划分的一个子分部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本规范规定可以将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相应工程内容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要求应相同。
12.0.6 本条规定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感观质量检查项目和合格标准,不同工程应进行针对性的舍取。
12.0.7 本条规定了净化空调工程对应空调工程,还需增加的感观质量的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7 10: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录A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A.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用表说明
A.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A.3 通风与空调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A.4 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表
张培哲 | 2020-2-7 1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A.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用表说明

A.1.1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应在施工企业质量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会同项目施工员及质量员等对该批次工程质量的验收过程与结果进行填写。验收批验收的范围、内容划分,应由工程项目的专业质量员确定,并应按本规范第A.2.1条~第A.2.8条的要求进行填写与申报,验收通过后,应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批次的划分应与工程的特性相结合,不应漏项。
A.1.2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工程项目的专职质量员按本规范表A.3.1的要求进行填写与申报,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和专业质量员等进行验收。
A.1.3 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员、项目工程师与项目经理等共同进行,子分部工程应按本规范表A.4.1-1~A.4.1-20进行填写,分部工程应按本规范表A.4.2进行填写。
张培哲 | 2020-2-7 10: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A.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size=1.2em]A.2.1 风管与配件产成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1-1~A.2.1-3的格式进行填写。
A.2.2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产成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2的格式进行填写。
A.2.3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3-1~A.2.3-9的格式进行填写。
A.2.4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4-1~A.2.4-4的格式进行填写。
A.2.5 空调制冷设备及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5-1~A.2.5-2的格式进行填写。
A.2.6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6-1~A.2.6-3的格式进行填写。
A.2.7 防腐与绝热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7-1~A.2.7-2的格式进行填写。
A.2.8 工程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表A.2.8-1~A.2.8-2的格式进行填写。
[size=1.2em]表A.2.1-1 风管与配件产成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1-2 风管与配件产成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1-3 风管与配件产成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2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产成品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1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2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3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4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5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6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3-7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
[size=1.2em]
[size=1.2em]表A.2.3-8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
表A.2.3-9 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4-1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4-2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4-3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4-4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5-1 空调制冷机组及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5-2 空调制冷机组及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6-1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6-2 空调冷热(冷却)水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6-3 空调换热器(凝结)水系统安装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7-1 防腐与绝热施工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7-2 防腐与绝热施工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8-1 工程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size=1.2em]表A.2.8-2 工程系统调试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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