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最新】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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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哲 | 2020-2-15 1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15 施工安装和质量控制

15.1 质量管理


15.1.1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文艺演出池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应按本规程附录表A划分。

15.1.2 工程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应经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交底;
    2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过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批准;
    3 施工安装人员应经技术培训;
    4 施工安装所需设备、机具配备应齐全、就位;
    5 施工材料堆放地、设备和附配件储存库房、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均应满足正常施工安装要求。

15.1.3 施工安装应按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图样和施工安装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施工改变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15.1.4 游泳池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工程应进行管道综合排布,并应按设计要求准确预留管孔、洞及套管。

15.1.5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相关专业交叉施工的内容,应按施工程序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应形成记录;
    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应形成记录。

15.1.6 游泳池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供电、接地及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国家级(含)以上级别竞赛游泳池、专用游泳池、滑道池、文艺演出池等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其他水池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并应按双回路供电。
    2 供电和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
    3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的规定。

15.1.7 设备、装置及专用附配件在施工现场的运输和吊装所使用的机具、工具、绳索等应保证设备、装备等不出现损坏。对出厂已组装和调整好的产品和部件,不应随意拆卸搬运。

15.1.8 施工安装单位应按本规程附录表B的格式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张培哲 | 2020-2-15 20: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15.2 设备材料管理


15.2.1 游泳池池水净化处理系统工程所使用的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管材、阀门及附配件等均应进行进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配套设备及仪器仪表等所示铭牌、商标、型号、规格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2 进口产品应出具本条第1款规定的文件的中文文本;
    3 组装式水泵和电动机的轴心不应偏心。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产品标准观察检查和查验相关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2.2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中的阀门应对型号、规格、附件、水流方向标志及制造、外观检查无缺陷后,应对其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其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公称压力,且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min;
    2 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1.2倍的公称压力,且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min;
    3 两种试验在试验压力下和持续时间内压力无变化,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无渗漏;
    4 应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1的格式填写阀门压力试验记录。
    检查方法:在设有试压泵、压力表和秒表的专用试验设备上进行试压检查。
    检查数量:DN>100的阀门应全数检查;DN≤100的阀门应在同型号、同规格和同牌号的数量中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0%。

15.2.3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使用的安全阀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压力逐次进行调试。调试时压力应稳定,且每个安全阀启闭试验不应少于3次,并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3的格式填写试验记录。
    检查方法:在设有试压泵、压力表的专用试验装置上进行调试,并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3的格式填写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调试。

15.2.4 所有与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池水接触的设备、装置、附配件和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规定。
    检查方法:查验产品出厂相关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2.5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所用设备材料应按下列规定存放:
    1 转动设备、仪器仪表应保持好原有包装,并应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内。
    2 静置容器应排列存放在库棚内,且不得破坏原有包装。
    3 非金属容器、管材应存放在库棚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金属容器应并列存放在平整的地面或垫板上;
        2)管材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在木质垫板上或支架上;
        3)管件应装箱码放整齐;
        4)应有防止阳光直射和油污的措施;
        5)应远离热源并注意防火安全。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2.6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所用设备、配套设备、材料及附配件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原有包装,不应相互剧烈撞击,且不应与尖锐物品碰触;
    2 不应拖、滚、摔、抛,应轻取轻放。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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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哲 | 2020-2-15 20: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15.3 水泵安装


15.3.1 各种水泵的型号、性能参数、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3.2 水泵机组的安装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和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坐标位置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为±20mm;
        2)基础表面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5mm/m;
        3)基础表面距室内地面高度和预留地脚螺栓孔中心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0mm。
    2 经过平衡试验无异常现象的与毛发聚集器连体型专用泵、泵与电动机组装型的水泵不应随意拆卸、分件安装。
    3 水泵机组安装就位后应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进行紧固螺栓、焊牢垫铁、二次混凝土的浇筑:
        1)卧式水泵的水平度与联轴器的同心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0.1mm/m;
        2)立式水泵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0.1mm/m。
    4 水泵机组的隔振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振装置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对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和用水平尺测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3.3 水泵机组的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设备应有优良的抗干扰能力,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3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GB 12668.3和《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的规定。
    2 控制柜(箱)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的规定。
    检查方法:对照相关条件检查和核查产品出厂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3.4 水泵附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吸水口和出水口应安装可曲挠接头或软接管,并应处于自然状态,且吸水口和出水口的法兰盘应垂直管道中心。
    2 水泵吸水管上的毛发聚集器、过滤器、阀门、止回阀、真空压力表、压力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正确、严密、不漏水。
    3 当真空压力表、压力表设计无要求时,真空压力表的量程应在0MPa~0.1MPa范围内;压力表量程应在0MPa~1.0MPa范围;两种表的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Pa;表盘直径不宜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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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哲 | 2020-2-15 20: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15.4 过滤设备及相关设备


15.4.1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所用的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和臭氧接触反应罐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基础数量、位置、尺寸、标高、平整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15.3.2条的规定;
    3 应对设备外部接管和内部配件进行检查,确保配件齐全和固定牢靠。

15.4.2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所用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臭氧接触反应罐等静置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坐标允许偏差应为±15mm;
    2 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mm;
    3 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mm/m。
    检查方法:用仪器或拉线吊线和尺最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4.3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所用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臭氧接触反应罐的外部附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仪表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和操作;
    2 反冲洗排水管上透明水流短管的位置应便于观察;
    3 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mm,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Pa,表盘量程应为0MPa~1.0MPa;
    4 流量计量程应为1.5倍的反冲洗量值,分辨率不应大于1L;
    5 设备本体上的部件、配件、接管短管等不应作为梯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4.4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所用颗粒过滤设备滤料,承托层的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设备内集配水系统滤管、滤头时,应先进补充水以检查滤管、滤头缝隙的通畅度;
    2 应关闭设备上接管阀门,并向壳体内注入1/3容积的清水,以减少投入承托石料及滤料时对内部部件、附配件造成冲击过度;
    3 承托层及滤料层应分层填铺,每层应平整、厚度均匀,厚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4 滤料初次填充完成后应进行反冲洗检查。反冲洗完成后滤料表面应平整、无裂缝。
    检查方法:在壳体内壁分层画线,分层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4.5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中所用硅藻土过滤器,滤元骨架应固定牢固,滤布应完整无跳线缝隙。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张培哲 | 2020-2-15 2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15.5 消毒剂制取设备


15.5.1 消毒剂制取设备系统的臭氧发生器、次氯酸钠发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毒制取设备房间应在土建工程完工,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尺寸、坐标、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完成施工交叉作业程序后进行;
    2 房间内给水排水、通风空调、电气供应等条件应已施工到位,并应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 消毒设备及配套装置应齐全,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文件、采购合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5.2 消毒剂制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设备生产企业派员安装或由设备生产企业现场指导水净化处理工程承包企业人员进行安装;
    2 设备安装允许误差应符合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的要求。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张培哲 | 2020-2-15 2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15.6 池水加热设备


15.6.1 池水加热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热设备形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应符合设计及采购合同要求。
    2 加热设备基础尺寸、标高、平整度、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设备应固定牢固。安装允许误差应符合本规程第15.3.2条的规定。
    3 加热设备内部和外部配套部件、仪表和参数等齐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采购合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6.2 池水加热设备与非金属管道连接时,设备接管口与非金属管道之间应增设长度不小于500mm的金属过渡管段。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6.3 池水加热设备应设有下列仪器仪表:
    1 应装设电子比例恒温器和电动温度控制阀门。
    2 被加热水的进水管、出水管均应装设下列仪表:
        1)温度计:量程应为0℃~100℃,分辨率不宜大于0.5℃;
        2)压力表:直径应为100mm,量程应为0MPa~1.0MPa,分辨率应为0.01MPa。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6.4 被加热水管道上的加压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及冷热水混合器的出水管均应装设本规程第15.6.3条第2款规定的仪表。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张培哲 | 2020-2-15 2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15.7 太阳能设备和设施


15.7.1 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供热池水加热系统应由专业施工单位安装,并应单独编制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相关工种配合的施工组织设计。
    2 太阳能供热池水加热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应破坏建筑结构、屋面防水层,并不应影响建筑物在寿命期内的承受荷载的能力。
    3 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架和预埋件的强度、抗风能力、防腐处理和热补偿措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结构工程施工时同时埋入,其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mm。
    4 太阳能集热器产品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安装倾角和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用罗盘仪进行定位,允许偏差应为±3°。
    5 安装在平屋面或支架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确保与建筑结构或支架的连接应固定牢固可靠,并应做好屋面防水。
    6 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无扭曲变形,无渗流,且连接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采购供货清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7.2 太阳能供热系统的电气设备、线路、接地等施工安装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规定。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7.3 太阳能供热系统和储热系统的管道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布线应按设计路由综合安排,做到整齐合理,方便检修。
    2 管道坡度、连接方式、仪器仪表和补偿器、排气阀、泄水装置位置及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穿过屋面应预埋防水套管;不穿屋面管道的支墩或支座应牢固可靠,且不应破坏屋面防水层。
    4 管道的保温、绝热、防冻、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管道系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及本规程第15.8节的规定。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张培哲 | 2020-2-15 20: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15.8 管道安装


15.8.1 管道系统的管材、管件和连接用的胶粘剂、清洁剂等应采用同一生产企业供应的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配套产品。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2 有压管道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压力不应小于1.5倍该系统的工作压力,试压结果应将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4格式填写。检查方法:
    1 金属管道应在试验压力下持续观察10min且压力降不应超过0.02MPa,然后将试验压力降到系统工作压力进行管路检查,各部位均不应出现渗漏。
    2 非金属管道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其压力降不应超过0.05MPa;然后将试验压力降低到系统工作压力的1.15倍后稳压2h,压力降不应超过0.03MPa,且同时检查试压管道各部位均不应出现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3 埋在混凝土垫层内和地面下的管道、附配件等应在池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给水口及附件的材质、管径、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应待水压试验合格按本规程附录C中表C.0.2的格式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 管道隐蔽应采取保证管道不移位、不被压伤和不被冲击损坏的措施。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文件,采用水平尺和尺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4 设备机房、管廊及管沟内的管道应在符合下列规定时方可进行安装:
    1 土建工程粉饰工作应基本完成;
    2 穿越构筑物及建筑物壁、墙预留的管套、孔洞的位置、数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设备及配套设施应完成就位、固定工作;
    4 管道、管件、阀门和附件规格、型号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备齐,且表面应已清理干净、无油污,管内无杂物;
    5 管道支架、吊架的材质及间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5 池水净化处理系统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不应出现轴向偏斜、扭曲、错口或不同心等缺陷。
    2 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多根管道在管廊、管沟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敷设时管外壁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最大管道管径加50mm;
        2)多层敷设时管外壁与上层管道支架或管道吊架下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最大管道管径加100mm;
        3)管廊、管沟内最下层管道外壁距廊道底或沟底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管道伸缩变形补偿器、固定支架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多根管道埋地敷设时应水平平行敷设,并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埋设时管外壁之间的水平间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平行埋设管垂直交叉时,两管道外壁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5 非金属管道施工安装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 埋设在池子底板混凝土垫层内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金属配水管应在池底给水口接管处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予以稳固;回水管或泄水管应按每3.0m间距用细石混凝土支座予以稳固。
        2)金属管应做好防腐处理,在有喷气嘴处应以水泥砂浆予以稳固。
    7 非保温明装管道(含管廊、管沟)应将管道外壁印有商标、规格、耐压等级等产品信息的字样面向维护检修侧。
    8 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8.5的规定,并应按本规程附录D表D格式填写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表15.8.5 管道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5.8.6 管道支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金属管道支架间距当管径等于或小于110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设置;管径等于或大于160时的支架间距应按生产企业的要求设置。
    2 管道阀门、附配件等部位应增设支承支架。
    3 管道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固定支架:
        1)管道转弯处、横管或立管有支管接出处、补偿器或柔性接口处、穿池壁防水套管处;
        2)直线非金属塑料管为PVC-U时每25.0m位置处;PVC-C每12.0m处;ABS管每18.0m处。
    4 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地区应设抗震支吊架,间距由专业公司计算确定。
    5 管道支架不应作为施工过程中攀、拉其他用途的支吊架。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文件,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7 非金属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断管切割应采用专用切割管机或手工锯。不应采用盘锯。切口端面应垂直管子轴线。
    2 切割后的管端面应除去毛边、毛刺和切屑,并将切口管端面外沿打磨成15°或20°倒角;且坡口长度不应大于4.0mm。
    3 切口管端面应无油污且干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8 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金属管道热熔、电熔连接时的加热时间,电流、电压及连接工具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 非金属管道采用专用胶粘剂连接时,应测量承口长度,并在插入管端标出插入长度线,再涂刷胶粘剂后插入,并应用洁净棉纱或棉布擦净连接处的胶粘剂。
    3 非金属管道热熔、电熔及采用胶粘剂等连接完成后保持的静置时间,应符合该管道材质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 不同材质的管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的转换管件或连接件,不应在非金属管道上套丝连接。
    5 管道与阀门、附件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兰孔数应与设备预留接管、阀门、附配件上的孔径、孔数一致;
        2)法兰连接时两法兰的面应互相平行,并应垂直管道、阀门、附配件的中心线;
        3)两法兰之间应设厚度不应小于3mm的密封垫圈,且密封垫圈的材质应与所输送介质相兼容;
        4)紧固法兰的螺栓规格、安装方向应一致,并应对称紧固,保持管道水平和使管道不产生轴向拉力。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8.9 非金属管道的支架和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的支架、吊架应固定牢靠、平整;吊杆应垂吊竖直;
    2 管道支架、吊架的间距应符合相应材质管道施工安装要求,且标高应准确;
    3 金属支架和管卡与非金属管道之间应设置橡胶或塑料隔离垫,并不应损伤非金属管道的表面,且应满足管道与管卡、支架接触紧密和适于管道的伸缩;
    4 阀门应另设支架,确保阀门重量不承受在设备本体上;
    5 管道弯头、三通等部位应视弯转条件设置固定支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智慧大多源于苦难,强大的男人,绝不是只有简单的过往。处变不惊,笑而不语的心胸也绝非朝夕之功。遭难,修心,正形。
张培哲 | 2020-2-15 20: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15.9 阀门和附配件安装


15.9.1 各类阀门、附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核对型号、规格、耐压等级,并应按本规程第15.2.2条的规定核对阀门强度和密封试验标记。
    2 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按介质流向安装,安装前应将其内部杂质清除干净。阀门与管道和设备的连接应受力均匀,不应强力连接。
    3 阀门位置应满足方便操作和维修所需要的空间,水平管道上的阀门阀杆和传动装置应允许水平安装。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9.2 管道温度伸缩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核对位置、伸缩量及伸缩方向;
    2 安装时应与管道保持同心,不应歪斜;
    3 水平安装时应与管道坡度一致;
    4 固定支架应位于非允许伸缩一侧。
    检查方法:按设计文件和预拉伸记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9.3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安装位置及开启压力。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张培哲 | 2020-2-15 20: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5.10 专用附配件安装


15.10.1 游泳池给水口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口的规格、数量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给水口流量调节装置应在安装时初步调节到位。
    3 侧壁和穿池底给水口,应在土建工程施工时,按设计文件要求的规格、位置预埋有防水翼环的防水套管。
    4 给水口的位置和标高的安装允许偏差应为±5mm。
    5 给水口接管与预埋套管间的空隙,应以防水胶泥嵌实固定,其深度不应小于池壁、池底厚度的50%,剩余部分应以M10的防水水泥砂浆嵌实。
    6 金属给水口与非金属管道应采用螺纹连接。非金属管采用外螺纹,金属给水口采用内螺纹。两者之间宜采用四氟乙烯生料带作密封填充物。
    7 给水口格栅护盖外表面应与池底或池壁装饰面相平。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拉线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10.2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文艺演出池的回水口、泄水口及溢水口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底回水口、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溢流水槽内回水口的规格、数量、材质和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盖板应固定牢固,且不得凸出池底表面。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对质量认证文件和位置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10.3 溢流回水槽及溢流水槽的格栅盖板表面应与池岸地面装饰面相平。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10.4 池岸冲洗排水采用排水地漏时,其箅盖材质、形状、颜色应与池岸地面装饰面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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