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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被视为“洁身净体”的重要生活方式,它不仅为人们所必需,而且还体现出特定的文化内涵,呈现为特定的洗浴文化。这种洗浴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的历史上,先秦时期的洗浴文化即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 先秦时期人们对于洗浴的不同需要关于洗浴的字面含义,我们可以看一看许慎的《说文解字》。对“洗”,《说文解字》释为“洒足也”,“浴,洒身也”,与之类似的还有:“澡,洒手也”,“沐,濯发也”,可见,洗浴或沐浴,均是对于人自身的身体某部位进行清洗,是人们
自身生理卫生的需要。这种卫生需要很早就有了。

在先秦时期,人们对于洗浴有两方面的需要。一是日常生活中的需要,一是特定场合的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洗浴深受古人的重视。如《礼记·内则》中说儿子侍奉父母或者媳妇侍奉公婆时“,鸡初鸣,咸盥漱”,陈浩曰:“盥,洗手也。漱,涤口也。”这是说晚辈要在鸡叫头遍时起床洗漱,做好侍奉老人的准备。老人起床后,晚辈要“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一人捧着接水的盆,一人为长辈浇水洗手,事毕还要递上擦手的毛巾。做晚辈的还要“五日则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潘请;足垢,汤请洗”。是说做晚辈的每五天烧水请父母洗一回澡,每三天烧水请求为父母洗一回头。这其间如果父母的脸脏了,要烧淘米水请求为父母洗脸;脚脏了,要烧热水请求为父母洗脚。这是一般人的日常洗浴生活。对于最高级别的王,还有专人负责洗浴。在周代,宫人的职责是“共王之沐浴(”《周礼·宫人》),疏云:“此谓共王燕居无事时之沐浴,与鬯人王齐事之淬浴用鬯、女巫岁时祓除衅浴用香薰草药异。”这是国王平时的沐浴,不是特殊场合的沐浴。 在很多特殊场合,洗浴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洗澡洗身,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其一是在政治场合。《周礼·小臣》云:“朝觐,沃王盥。”是说在朝觐场合小臣为王浇水洗手。《论语·宪问》云:“孔子沐浴而朝。”是说孔子沐浴后朝见鲁哀公。其二是在斋戒场合。《周礼·鬯人》 云:“凡王之齐事,共其鬯。”疏云:“凡王常时沐用粱,浴用汤,不用鬯。斋尤洁清,故以鬯给浴。《”礼记·玉藻》云:“将适公所,宿斋戒,居外寝,沐浴。”是说到国君那里之前要斋戒和沐浴。又如“孝子将祭……夫妇斋戒,沐浴,盛服”,“古者……及岁时,斋戒沐浴而躬朝之”(《礼记·祭义》)。其三是在宗教场合。《周礼·女巫》云:“掌岁时祓除、衅浴。”这是说岁时祓除灾害,用香薰草药沐浴。这种沐浴方式后来演变成一种水滨游乐的风俗,即如《论语·先进》中所描绘的情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与三月三水滨沐浴以自洁的风俗是一脉相承的。其四是在礼仪场合。在婚礼场合,如“夙兴,妇沐浴……以俟见”(《仪礼·士昏礼》),是说新婚夫妇要次早沐浴更衣,等候拜见公婆。在丧礼场合也有沐浴。人来到这个世界和离开这个世界,都要以洁净的身体到来或离去。《礼记·内则》云:“世子生,则君沐浴……(公庶子生)三月之末,其母沐浴。”这里虽然不是小孩自己沐浴,但是可知大人要以洁净的身体去见小孩,显示出时人通过采用洁净的沐浴方式来寄予新生儿的希冀。当人去世时,要经过沐浴的洗礼。《周礼·女御》云:“大丧,掌沐浴。”《周礼·大祝》云:“大丧,始崩,以肆鬯尸。”郑司农云:“尸,以肆鬯浴尸。”这是王及王后死时要经过沐浴洗身。为死人洗浴时,要把入敛前的死人放在正室中,“掘中而浴”(《礼记·檀弓》),对此,孔疏曰:“中,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以床架坎上,尸于床上浴,令水入坎中也。”孔子弟子曾子死时“浴于爨室”(《礼记·檀弓》),在厨房中洗浴是不合于礼的。为死人洗浴时,要由管人从井里打水,由御者入室为死者洗澡。小臣四人举着敛衾以遮蔽尸体,由御者用木勺舀水洗尸,用细葛布洗澡,用浴衣为尸擦干,洗澡用过的水倒进堂下坑里(《礼记·大丧礼》)。为了表达对于去世之人的怀念,守丧者在守丧时不能像平时那样经常洗浴,而是“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礼记·曲礼》),头上有疮了才洗头,身上发痒了才洗澡,这样才能够体现出孝心。这些都表明,古人对于洗浴,都是很严肃和认真的。另外,洗浴还被用于抽象的比喻。洗浴是具体的行为,但是人们已经把它用于抽象的事物之中。如孔子说过:“儒有澡身而浴德。”(《礼记·儒行》)是说儒者用德洗澡洁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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